一、复试基本条件
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070100数学 |
320 |
40 |
70 |
复试名单见 附件1 |
071400统计学 |
295 |
40 |
70 |
注: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招生人数
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是否接收调剂 |
备注 |
070100数学 |
15 |
不接收调剂 |
含苏州校地合作6人 |
071400统计学 |
1 |
不接收调剂 |
三、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明确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挑选好苗子。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要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论。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耐心、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高度重视各个环节,不断优化细节,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
四、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韩德仁,副组长:佘志坤、夏勇。
2.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按学科专业特色成立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五、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政审表(见附件2)
5.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
6.复试费 100元
注意: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相关
1.时间安排:
1)体检:校医院定于3月16日和每周的周一、二、四为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集中体格检查,考生可根据情况,安排自己的体检时间。(北京生源的考生尽量3月16日前进行体检,以防拥挤!)若考生在上述时间无法参加体检,请自行于3月17日前与校医院联系。
2)资格审查:3月17日上午8:30开始,地点:教学区主楼主321;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3 月17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教学区主楼主314;
4)复试时间:3月17日下午13: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成绩:满分共300分(没有笔试,只有面试),其中包括:
1)专业基础:100分
2)专业综合:100分
3)专业外语与口语:100分
3.复试过程:
1)每个学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专业外语与口语各5分钟)。
2)考生用英语口述个人基本情况、兴趣、学习情况等,面试小组老师就考生基本情况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问题。
3)面试小组老师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其综合应用提问。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根据总体情况,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给出复试成绩。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实变函数”和“偏微分方程”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七、录取原则
1.拟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月20日在我院网站(http://smss.bua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公示拟录取名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得分低于180分,或单科得分低于60分)。
3)体检审核未通过。
4)政审不合格。
5)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八、说明
已于2018年9月参加了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
九、其它
1.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诉或投诉电话:010-82317930,邮箱luchenbuaa@buaa.edu.cn。
2.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其它与复试相关事项请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