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各年级在读学历硕士研究生。
(五)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二、申请者需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在4月12日17: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填报志愿和本人信息。
(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三)北航校医院体检证明。(经校医院协商,请务必于4月11日早8:0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五)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六)政审调查表。
(七)《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已提交)
(八)成绩单。硕博连读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学院统一出具)
其中材料(一)-(六)须按顺序统一装订(侧面双订)。
三、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四、选拔流程
(一)时间安排
通过学院组织的博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将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一)-(六)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在4月15日12:00前提交至主317。
(二)录取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结果、资格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一)考核过程公示。
资格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栏目中公示。
(二)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栏目中公示。
(三)复议制度。
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
2.受纪律处分;
3.体检审核未通过;
4.提供虚假信息。
(二)硕博连读申请者的报名考试费在网上报名阶段以在线支付方式收取,复试过程不另行收取复试费。
(三)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生课程,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期间发生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受纪律处分等情况,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四)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